11月購物季,買家需了解的涉稅常識
正值11月打折購物季,商家的促銷力度空前,消費者也迎來了清空購物車的機會。在買買買的同時,光明米業經濟園區“小蜜蜂”帶買家也來了解下涉稅常識。
案例:小明最近在某電商平臺買了一雙鞋子,向店家索要發票時,商家客服回復說“親,我們是一家手工鞋店,也是小本買賣,暫時無法提供發票。”這種情況,小明該怎么辦?
解析:在買家要求開具發票時,電子商務經營者必須無條件開具發票。如果賣家拒不提供發票,您可以向電商平臺投訴,也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和稅務部門投訴。
文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四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依法出具紙質發票或者電子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
綜上所述,消費者在購物的同時,需要了解一些涉稅常識,通過多種渠道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光明米業經濟園區注冊公司熱線:021-36336705,021-56630180,021-56050070
本文參考來源:上海稅務